提起住房,物業費始終是難以繞開的話題。
那么,哪些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物業的某些行為真的合法嗎?
法官告訴你“真相”。
業主與物業的6大問題全說清了!
01房子沒入住,要交物業費嗎?
法官說:
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包括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綠化管理、保安、保潔等,無論業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應當繳納相應物業費。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02房屋質量問題導致漏水,可以不交物業費么?
法官說:
開發商作為房屋的開發銷售方,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屬于房屋質量問題的漏水、滲水問題,與物業服務不是同一法律關系,業主應追究開發商的賠償責任,故不能以此為由拒繳物業費。
0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我不滿意,能拒交物業費嗎?
法官說: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為物業服務是針對全體業主和整體區域的各個方面提供的,具有公共性和整體性,涉及全體業主和整個小區的公共利益,在效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依賴性,業主若認為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存在局部瑕疵而拒交物業費(如部分垃圾沒有及時清理、公共區域照明燈損壞等),這樣的做法會導致業主的個人收益遠遠小于給物業公司和多數業主造成的損害,因此不能以物業服務存在局部瑕疵為由拒交物業費。
法條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04沒交物業費,物業對我停水停電,合法嗎?
法官說:
不合法。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未足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物業費;合理期限屆滿后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不得通過對業主進行停水停電等不合法措施催交物業費。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第三款: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05物業擅自將地面停車位對外出租,導致業主無法停車,合法嗎?
法官說:
該情形涉及物業共用部分處分權的問題,焦點在于物業公司能否有權將地面停車位(或者其他業主共有區域)出租經營。若物業公司未經業主大會授權,擅自將共用部分出租經營,屬于無權處分,業主委員會可以物業公司侵權為由要求物業公司停止侵害,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06買了二手房,原業主欠繳的物業費該我付嗎?
法官說:
對于所購二手房有欠繳物業費的問題,如果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有關于物業費承擔的具體約定;如果房屋買賣合同未約定,因原物業費屬于原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約定,故之前欠繳的物業費應由原業主向物業公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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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除了值守小區大門、巡邏守護安全外,還會定期、定時對園區消防等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即需即用,將安全問題放在工作首位;同時立足崗位,始終堅守“物業服務于人,服務于生活”的行業本質。
他們用辛勤的雙手,裝扮著業主們的家園,煙霧消殺,樓道清潔,清洗地面,風中來雨里去,穿梭在小區里,只為用心做好服務。
每一個崗位,都有自己應盡的職責,每一位員工,都有自己對工作的熱情。他們平凡而普通,但是在物業行業里,他們懷揣一顆友愛、善良的心,在每一個春夏秋冬默默耕耘,為每一位客戶服務,這就是嘉禾物業人。
用心服務,貼心關懷。
我們相信,每一刻的用心
都是奔向美好生活的方向。
回顧著嘉禾物業用心服務的每時每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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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嘉禾集團
文字|嘉禾集團綜合辦